本报讯 6月26日,记者从兰州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为维护土地所有者权利,兰州市将实行同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制度,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法定身份”才算拥有房屋所有产权。
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年内拟完成20%的分割,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据了解,本次发证的范围包括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内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职工集资房、房改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