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甘肃省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日前发出公告,从2008年6月19日零时起,对兰州—陇南、兰州—甘南、兰州—中川机场公路沿线非抗震救灾车辆恢复正常收费。对陇南、甘南境内所有收费站,继续免费通行一个月,到7月19日零时起恢复正常收费。拉运抗震救灾物资的车辆凭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可在省内所有收费公路免费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