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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甘肃经济日报  2008-06-10 11:55
京津红十字会对口支援陇南甘南

  本报讯(记者 王耀)为加快救灾工作进度,保证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有序进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决定采取由各省(区、市)红十字会以对口支援灾区的方式开展救灾工作。北京市、天津市分别支援我省陇南市和甘南州。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对口支援工作中的物资采购、红十字会交接和灾后重建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援助省的采购物资要能有效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问题,要有针对性;二是物资交接时援助省红十字会直接与对口市州红十字会联系,将物资运往对口市州,并在发货前向受援地区下发“物资分配通知单”。受助地区红十字会接收物资后,填写“物资收据”并及时报援助省(区、市)红十字会。要建立对口支援工作台帐;三是灾后重建工作要尽早制定符合政府统一规划要求的灾后重建计划,过渡安置房采取总会和地方分会分别出资、汇总统一使用的方式参与政府过渡安置房建设。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出资 发货 
编辑: 樊醒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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