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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甘肃经济日报  2007-09-07 14:50
治安保险试点工作启动

  全省“和谐家园”治安保险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召开

  9月6日,省综治办联合人保甘肃省分公司召开全省“和谐家园”治安保险工作业务培训会议,这标志着我省“和谐家园”治安保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据了解,治安保险试点以社区或村委会为投保主体,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同时,社区、村委会代表辖区住户分别与治安员签订治安承包合同。根据合同,居民、村民享有安居乐业的治安环境保障和一旦发生损失获得赔偿的保险保障权利,负有按约定缴纳治安保险费的义务;治安员享有按规定获得相应的经济报酬的权利,负有维护所分担区域社会治安的责任;保险公司享有按约定收取保险费的权利,负有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的责任。治安保险产品组合方案共分为A、B、C、D四种,保险期间为一年。方案A:治安保险费为30元/户,累计保险保障金额为8000元/户;方案B:治安保险费为40元/户,累计保险保障金额为13000/户;方案C:治安保险费为50元/户,累计保险保障金额为30000元/户;方案D:治安保险费为60元/户,累计保险保障金额为45000元/户。

编辑: 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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