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事有回复 件件在落实
甘肃交通广播电台8月4日的“城管文明执法与城市管理”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共收到全省各地的电话、短信咨询、投诉32条。8月9日,相关部门对咨询、投诉的问题一一作了回复。本报撷取广大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予以刊登。
天水北路清理占道经营摊点56处
反映:兰州市天水北路“景观大道”“景难观”
兰州市城管局回复: 8月7日上午,城关区执法人员对天水北路重点路段进行了整治,共清理违章占道经营摊点56处,取缔11处;对17家餐馆门前的卫生状况进行了整治,并拆除该路段违章广告牌20块,面积约388平方米;重点对经营户的门头予以规范、清理。目前,天水北路还在施工收尾过程中,待完工交付后,管理就会更好些。
车库属违章建筑要予以尽快拆除
反映:酒泉市南城巷6号楼院内存在违章建筑,影响周边环境卫生
酒泉市城管局回复:据查,该楼院内西侧的两间车库当事人未能提供任何产权手续及有效证件,属违章建筑。对此,我局将尽快下发拆除通知书,进行拆除。北侧的9间平房因有房屋产权,不属违法建筑,应当保留。
秦州城管乱罚款吃请收礼不是事实
反映:天水市秦州区城管部门对玉泉镇村民建房乱罚款 天水市城管局回复: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天水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的规定,我局依法查处了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违法建设的案件。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的,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甘肃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其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符合职权法定原则,是依法行使职权的正常行政执法工作。对于举报人反映的行政处罚不使用正规票据、强制推销书籍以及执法人员接受请客送礼等三个问题,调查组逐一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发现所举报情况均不属实,无事实根据。2007年以来,秦州执法分局对上河村的违法建设案件一共立案查处9起,行政处罚9户,全部行政处罚案件均严格执行了罚款罚缴分离制度,罚款所使用的票据均为甘肃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罚款专用票据,罚款已全部上缴国库。
东方红广场商业用地可摆冷饮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