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13日决定:姜大明为山东省副省长、代理省长。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还决定:接受韩寓群辞去山东省省长职务的请求。
姜大明简历
姜大明,1953年3月生,男,汉族,山东荣成人,在职研究生,哲学学士,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省委副书记、济南市市委书记。
1993年5月至1998年2月任团中央书记处书记;1998年2月至1998年6月任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1998年7月至1998年8月任山东省委常委;1998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0年12月至2001年7月任山东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其间: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2001年7月任山东省委副书记。
2004年1月31日中央批准姜大明同志任山东省济南市委书记,中共十五大代表,九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