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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甘肃经济报  2006-11-27 09:36
二手房交易个税开征

  二手房市场不会受到影响

  见习记者 完颜华 实习生 马欣晖

  兰州市今起开征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住房中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将不会改变。

  “兰州市房产二级市场也不会因为开征个税而引起大的波动。”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政务大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国家对此次税费征收的要求是“5年以下二手房交易盈利的20%”,由于目前兰州市二手房房源多为1995年以前的房屋,因此个税缴纳多少对于这些房主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影响。

  根据有关规定,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应由房屋出售方(甲方)缴纳,计征依据为财产转让所得,即转让房屋收入额减除房屋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税率为20%。纳税人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相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按照《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文件规定,对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

编辑: 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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